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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盟代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内常兴办发〔2016〕32号

  关于召开全盟代表工作现场经验

  交流会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转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5〕1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5〕24号)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党发〔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交流推广县乡人大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工作。根据盟人大工委2016年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突泉县召开全盟代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全天。

  二、会议地点:突泉县。

  三、参会人员:

  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代表工作副主任、秘书长、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每个旗县市选派5名苏木乡镇人大主席或社区人大工作负责人参会。

  四、会议内容:

  1、现场观摩突泉县乡镇(村)、社区、专业合作社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建设,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示范基地,人大代表领办企业,“十个全覆盖”重点工程及其它亮点工作;

  2、突泉县人大常委会介绍工作经验、观看专题片、其它旗县市和有关苏木乡镇做书面交流;

  3、盟人大工委主要领导讲话。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务必于7月18日前上报盟人大工委人事代表工作处;

  2、除阿尔山市外每个旗县自带一台车(考斯特);

  3、请参会人员于7月22 日早晨8点20分之前到突泉县收费站报到,8点30分统一出发参观;

  4、请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按要求精心组织好参会人员,确保大会的统一行动,统一指挥;

  5、请兴安广播电视台、兴安日报社派记者对会议进行新闻报道。

  联系人:陈桂华  联系电话:8268018  13948240101

  青格乐  联系电话:8268006  15024838007

  邮  箱:xamrddbc@163.com

  兴安盟人大工委办公厅

  2016年7月15日

  抄送:突泉县委,兴安广播电视台、兴安日报社。

  www28365_365.com办公厅秘书处       2016年7月15日印发

服务热线:秘书处:0482-8268008、8268004 传真:8268050 信访科:8268014、826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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