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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期(1月份)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秘书处-1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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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8365_365.com办公室秘书科                                     2018131

内 容 摘 要

人大要闻●兴安盟人大工委加快推进盟及各旗县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兴安盟人大工委组织自治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

    ●兴安盟人大工委举办新当选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会  

    ●兴安盟代表团赴呼参加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人大动态

会议传达●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神传达提纲

人大要闻

兴安盟人大工委加快推进盟及各旗县市人大预算联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工作,探索新的监督方式与方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人常办发〔2017〕59号)及内蒙人大财经委、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盟市旗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常财发〔20174号的有关要求1月11日,盟人大工委与盟财政局联合发文,就做好盟及各旗县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推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尽快启动盟本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盟级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在开展好盟级预算联网监督推进工作的同时,选择部分有条件的旗县市尽快开展此项工作。同时,还制定了《兴安盟人大预算执行在线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在线监督的手段、流程、职责分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兴安盟人大工委组织自治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

1月20日,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佟布林带队,组织部分新当选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部分工委委员到前旗就检察业务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集中视察。盟检察分院检察长韩彧、旗委书记朱成帮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和旗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中心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旗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视察组认为,在过去的一年,旗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做实做好司法救助等工作,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生态检察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抓班子带队伍,有亮点有特色,体现了全盟检察工作的整体面貌。旗脱贫攻坚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互联互通的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精准化动态管理,为全旗扶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旗检察业务和旗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

兴安盟人大工委举办新当选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会

1月21日,盟人大工委举办盟辖区内新当选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会。共100余人参加培训。盟人大工委主任刘剑夕,副主任佟布林、宝新民、张双泉、仲瑞珍、朱成帮参加培训。佟布林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永昌作了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专题讲授。重点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职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培训结束后,刘剑夕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新一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各旗县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是来自各个战线、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肩负着新时代的使命,责任重大。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履职尽责。在即将召开的自治区人代会上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代表职责,树立我盟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传达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精神,宣读并颁发了新任职主任、副主任的任命书,宝新民、仲瑞珍、朱成帮三位副主任作了表态发言。

兴安盟代表团赴呼参加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月24-31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兴安盟代表团35名十三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向大会提交涉及财税金融、工交计划、农林牧水、城建环保、教科文卫、法制建设、社会民生等自治区重点问题的建议共34件。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韶春等6位领导作为兴安盟代表团的代表出席会议并参加了各项报告的审议。全国人大代表邢永明和盟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人大动态

1月3日,盟人大工委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传达《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精神,并对照通报精神开展自查,提出具体贯彻落实要求。

●1月8日,盟人大工委党组书记刘剑夕出席政协兴安盟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

●1月10-12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考核组来我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佟布林陪同考核。

●1月13日,盟人大工委主任李国栋赴呼和浩特市参加全区领导干部会议。

●1月15日,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佟布林深入科右中旗高力板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

●1月20日,盟人大工委党组书记刘剑夕列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1月24日,盟人大工委印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工的通知》(内常兴发[2018]8号)。

1月25日,盟人大工委机关召集全体在家干部职工,学习传达1月19日召开的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重点学习传达了了张恩惠书记在盟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奋力开创新时代兴安盟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意见》。

●1月2日,盟政协主席尤国钧为组长的盟委换届指导组到突泉县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突泉人大  张伟)

●1月3日,由盟委委员、纪委书记王俊带领的旗县市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深入科右前旗,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进行督导。(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3日,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索伦镇,督查扶贫攻坚工作。(前旗人大  杨冬生)

●1月4日,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领导到科尔沁文化中心、碧桂园凤凰酒店等地,实地查看了旗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会场、分会场、代表驻地,并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4日,扎赉特旗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明确筹备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扎旗人大  高丽丽)

●1月4日,扎赉特旗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旗人大帮扶点好力保镇黎明村、先锋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    (扎旗人大  高丽丽)

●1月6-8日,阿尔山市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审查了《阿尔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阿尔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还依法选举产生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阿尔山人大  胡毛毛)

●1月6-8日,科右前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旗监察委主任,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名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6项报告决议及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收到代表建议136件。选举结束后,依法组织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 (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6-8日,科右中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右中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科右中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科右中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今后五年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科右中旗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监察委员会主任和第十三届自治区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并依法组织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 (中旗人大  白振华)

●1月13日,扎赉特旗人大常委会召开“两会”筹备工作汇报会议。(扎旗人大  高丽丽)

●1月15日,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出席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180名人大代表参加会前培训。(乌市人大  宋莹)

●1月15日,突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届优秀人大代表表彰大会,会上表彰了24名优秀县人大代表,3名县人大代表分别做了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并组织观看了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片。

(突泉人大  张伟)

●1月15日-18日,突泉县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突泉县2013-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和《关于2013-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8-2022年财政规划及2018年预算报告的决议》,依法进行了选举,新当选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突泉人大  张伟)

●1月15-18日,扎赉特旗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计划、财政工作报告。依法选举产生了旗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旗监察委员会主任,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意见106件。 (扎旗人大  高丽丽)

●1月16日,阿尔山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对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专委会、办公室分工等情况进行了安排。(阿尔山人大  胡毛毛)

●1月16日,科右前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分工,关于召开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宜,自治区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关事宜,传达了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及代表建议交办有关事宜。(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16-18日,乌兰浩特市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成立了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委及临时党支部,重温入党誓词,向党旗宣誓。会议为新当选人员颁发证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作庄严承诺。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报告》《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决议》《乌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乌市人大  宋莹)

●1月19日,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暨机关工作会议。 

(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19-26日,乌兰浩特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到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卫星村,集中开展帮扶工作。 (乌市人大  宋莹)

●1月22日,扎赉特旗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根据旗委组织部关于任命干部职务的建议,和旗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依法任命2名旗监察委员会副主任,4名旗监察委员会委员。新被任命的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扎旗人大  高丽丽)

●1月23日,乌兰浩特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分工。(乌市人大  宋莹)

●1月23日,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帮扶点大石寨镇白音础鲁村,为结对帮扶群众送去了白面、食用油等春节慰问品。(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24日,扎赉特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帮扶工作队深入帮扶点好力保镇黎明村、先锋村,进一步完善了贫困户档案、明白卡和扶贫手册的填写工作。 (扎旗人大  高丽丽)

●1月26日,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

(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26日,科右中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一次专题学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内容,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等内容。 (中旗人大  白振华)

●1月29日,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领导慰问武警兴安盟森警支队官兵,并送去春节慰问金。

(前旗人大  包天骄)

●1月30日,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德伯斯镇指导工作。(前旗人大  包天骄)

会议传达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018年2月1日)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31日在呼和浩特举行,这是在我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我盟35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34件。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韶春等6位领导作为兴安盟代表团的代表出席会议并参加了各项报告的审议。盟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传达如下:

一、会议盛况

这次大会共历时8天,1月24日至25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布小林主席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团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预算工作报告和2018年计划、预算草案。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月26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各代表团进行分组讨论。表决通过了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和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自治区政府主席、副主席,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员名单,并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1月27日至30日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分组讨论,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审议各项决议草案。1月30下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当大会宣布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时,雷鸣般的掌声响彻全场。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听到总书记到内蒙古参选的消息,我们无不欢欣鼓舞。这是内蒙古各族群众的无上光荣,是党中央对内蒙古干部群众的高度信任,也是对广大边疆民族地区的深切关怀和极大激励。总书记全票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是500多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共同意愿,是2500多万草原儿女的由衷心声,更是13亿多各族人民忠诚党的核心、拥戴人民领袖的生动体现。1月31日,上午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下午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新当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主席讲话。

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选举李纪恒同志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那顺孟和等6名同志为副主任,施文学同志为秘书长;选举布小林同志为自治区政府主席,张建民等8名同志为政府副主席;选举刘奇凡同志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宗仁同志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琪林同志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于清理等53名同志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8名(其中奇巴图、陈良、刘亚声3名代表来自我盟),选举结果将按规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报告》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布小林主席指出,过去的五年,自治区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城乡发展呈现新面貌,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经初步核算,2017年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虚增空转因素后按可比口径增长14.6%,非税收入占比由上年的33.8%下降到24.4%,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2%和8.4%,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一年来,自治区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五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二部分是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

布小林主席指出,做好今后五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推动经济社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是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全区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左右和4%以内;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金融财政风险有序有效防控,化解政府债务完成年度任务。报告从9个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

第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全面规范举债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建立债务偿还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年减贫20万人,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和教育资助政策,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完成农村牧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层层加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重复繁琐等问题。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所有火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以市场化办法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全年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和重金属减排力度,整治工业园区环境,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

第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坚持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今年退出煤炭产能405万吨,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大力培育新动能。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高端新材料、生物制药、蒙中医药等产业。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旅游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商贸会展等服务业。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高标准带动高质量。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优化融资结构,推动企业上市。积极促进有效投资。加大民生领域、“三农三牧”、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等方面投资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加快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改造升级工业园区。

第三,加快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增加科技投入,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国家级创新平台。高质量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全面落实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第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牧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畜产品保护区,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互联网+农牧业”,培育新兴农牧业经营主体,培养职业农牧民,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改造,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以“互联网+医疗”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以“互联网+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创新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产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地向农村牧区流动,准确定位、有序建设特色小镇。

第五,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设规则统一、规范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战略性重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完善与俄蒙合作机制,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方式,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发展泛口岸经济。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香港澳门等地区合作。

第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就餐、洗浴、取暖条件,实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支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统筹发展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边民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继续改造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盘活存量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健康内蒙古建设。巩固扩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实施蒙医药振兴行动计划。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第七,建设文明内蒙古。坚定文化自信,发挥好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创作一批优秀文化作品,支持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注重各类文化载体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倡导和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把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自然生态文化融入城市的规划、建筑、街区。

第八,深入推进绿色内蒙古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列治理,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配套政策。

第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满活力的学习型、创新型政府,公开、公正、高效的法治政府,权责一致的责任政府和风清气正的廉洁政府。

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报告从七个方面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谱写新篇章。制定、修改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多次分别带队赴12个盟市进行督查、调研,确保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重要作用,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党组议事水平。

(二)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50件,废止1件;批准和批准修改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72件,批准废止9件。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支撑。通过立法落实重大改革举措。注重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是本届人大立法工作的突出特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区立法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监督工作展现新作为。常委会紧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障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实施。深化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着力助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抓住民生领域的重点问题,着力增进各族人民福祉。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法治内蒙古建设开创新局面。建立起人大全面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制度+清单”的工作模式。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40人。制定并经自治区党委转发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选出了近6万名四级人大代表,依法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精心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制定了组成人员联系本级基层人大代表制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成人大代表之家2800余个,建成“网上代表履职平台”,开展代表回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启动并完成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工作。做好30件代表议案、2041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六)落实改革和依法治区任务,人大工作实现新跨越。常委会统筹谋划、扎实推进人大承担的改革和依法治区任务,共完成牵头承担的任务43项。建立起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重点改革和依法治区任务的落地。坚持以制度建设巩固改革和依法治区成果。

(七)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履职水平实现新提升。

报告用“个必须”表述了对过去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报告从六个方面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中。二是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研究编制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三是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守住三条底线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四是依法行使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五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六是加强自身建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从八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五年来,诉前化解涉“两重”案件1.3万件,依法审理6665件,推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审结民商事案件同比上升82.86%,审结行政案件同比上升31.31%,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61%,有效发挥司法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的作用。二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审审结刑事案件和判处罪犯比例分别上升36.44%和21.08%。三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依法按程序遴选员额法官3933名,率先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区各级法院开展系列专项执行行动,案件执结率大幅提升,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大力强化民生保障,推进司法公开。五是强化审判管理,司法公信力不断得到提升。全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发展根基。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八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监督。

报告从11个方面对2018年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三是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提高案件质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五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相关配套改革落地见效。六是全力攻坚执行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七是有效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水平,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八是切实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后勤保障水平,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九是全力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确保法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十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坚守廉洁执法底线。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一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1万件6.7万人,提起公诉11.2万件14.9万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积极参与农村牧区治理体系建设。二是坚持惩防并举,全力肃贪反腐,为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贡献检察力量。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578件8024人。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全区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834个,已转隶检察人员1419人。三是强化诉讼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443件,监督撤案1970件,追加逮捕、起诉5572人;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6万件,审查处理1.84万件。四是狠抓科学“施工”,全面推进改革,促进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政革全面推开,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任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司法公开制度改革。五是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报告从八个方面对2018年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毫不动摇地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惩治犯罪等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四是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建立线索移送和处置机制,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五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提高监督能力,强化各项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六是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七是把深化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把检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八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以更大的决心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责任编辑:刘继红)(编  辑:卓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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